中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即《巴黎公约》)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还可以通过地区专利组织(如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提出地区专利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的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通过具备涉外资质的代理机构委托目标申请国的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过,则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巴黎公约共177个成员国(截止2017年5月)。
◆ 在本国首次申请之后12或6个月内
◆ 直接向外国提出专利申请
◆ 仅向3个一下国家申请时优选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发明创造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巴黎公约可以受理这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
委托书/委托协议
申请书
说明书及摘要
优先权文件
其他需要的资料
PCT国际申请 | 巴黎公约申请 | |
---|---|---|
专利保护内容 |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专利保护方式 | 专利合作多国缔约 | 专利申请优先权 |
申请效力范围 | 宽,所有PCT成员国 | 宽,所有巴黎公约成员国 |
申请办理国家阶段提交绝限 | 长,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办理即可 | 短,首次提交申请之日后,外观设计为6个月内、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内 |
申请方式 | 一表多国,方便省力 | 一表一国,分别申请 |
缴费方式 | 只需向受理局缴纳国际阶段费用,国家阶段再分别缴 | 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 |
申请风险 | 小,评估时间长,可以对人、物和财力进行合适配置 | 较大,评估时间短,一但判断失误或未得到授权,成本损失较大 |
申请文件要求 | 国际阶段可以用中文提交,进入国家阶段需要指定语言 | 申请材料需用指定语言 |
审查方式 | 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参考,评估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 | 国家正常程序 |
授权所需时间 | 时间长,可控性强 | 时间相对短 |
授权难易程度 | 国际阶段通过后、国家阶段较易 | 严格,国家正常程序 |
费用及优惠 | 额外付费,有政府补助; 某些国家对PCT国家阶段申请的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 正常费用,有政府补助 |
检索分析服务
专利培训服务
年费监管服务
政府资助申请
费用减缓手续办理
专利战略设计
专利申请查新检索
专利挖掘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提供涉及专利有效性的法律意见
提供专利侵权判断的法律意见
提供涉及专利法规的法律意见
专利与非专利技术的许可、转让咨询和代理
专利海关保护
专利年费缴纳
专利评估
知识产权交易
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解决和司法诉讼
专利文件翻译
与专利有关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