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开平市绿洲公司不服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案
专利号:2012302069179
案例特点及影响力:
这是先用权抗辩的典型案例,绿洲公司向河南省某企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提交了一份用于先用权抗辩的证据:产品实物、合格证及其包装箱,一审法院认定了先用权抗辩成立,绿洲公司对其判决不服,于是委托嘉权专利所代其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中代理人对被告提供的实物提出了10点明显的疑问,从而证明其存在明显的匿造可能。庭审后,被告最后同意不再生产、销售与本专利相冲突的产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